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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枝玉叶——只知是爱,没有界限
He is a women ,She is a man
看电影之前是先看到了海报的,加上这名字有一点含糊,竟以为是一个旧上海富家公子的故事.看他微微上扬的嘴角,雅致的领结西装,和手指间似乎随意的烟,我坚持我的推断是很有根据的。可是,我看到的是另一番情景。
不是旧日的烟尘,是最新鲜的情感。先是有一个故事做为铺垫的。玫瑰和家明的故事,在何时听来都那么美好,让一个平凡的小女生为之痴狂,相信这种感情在一开始是绝对单纯炽热的。只是在电视机前看到那个美艳女子说着感谢另一个人的话,就能为别人的爱情感动的淅沥哗啦的。其实,一切看上去很完美的,都是要担当的。
然后就是他了,在喧闹中出场不是他一贯的风格,但居然也让人心驰神动。曲子轻松而不嚣张,奔放而不疯狂。他的头发在欢喜中飞扬,额头上舞动着音律。声音是从心里直接到空气里,还带着胸怀里的热。这时的他,让人心里舒服。不管是哥哥还是顾家明,在这一刻,我相信都是兴奋快乐的。这是他作为歌手的本色,在掌声和欢呼中一唱忘形。
爱情在生活里往往显的脆弱,因为太理想,经不起物质的冲击。没有人可以不食人间烟火的,谁可以在结婚几十年后,还记得当初的含羞带怯和心旌动摇。但如果你听到他的声音,在俗世的昏黄里,唤起当年的种种。会记起当初的誓言和爱情,其实一直在心里萦绕。只是他都知晓,自己却是后知后觉了。今生今世,只是说到生命终结那一天,但他的声音,却分明是超越蓝天碧海,在风中飘摇后,留在了无限远的下几世。渲染出可以说爱的氛围,这是他作为演员的本色,在平淡中编织绮丽.
玫瑰其实不是世上最艳的花,只是因为强予它传情达意的能力,才变的娇艳欲滴,也变的一身赚取爱慕的虚荣华贵。他有那么多玫瑰,只是为了虚应场景,所以他可以忍受那让他连连过敏的花粉.也许一开始就暗示了风波。
好喜欢他手捧大束花,惊愕的站在一个荒诞的房间门口,看着迎上来的浓妆。他只是笑笑,轻声的耳语,宽容的态度。我知道这是个好男人。聚会无一不是热闹尽兴,只是这个聚会又别出心裁说及一个关于两性的话题,一切暧昧起来。他穿着一件令人喷血的睡衣,在一堆红男绿女中穿行,连他自己都觉得是无稽的。只好堕入地底,走进别样的宁静天地。
在这个上下相接的暗道里,他所创造的是独自的空间。如他一般陶醉于音乐,陶醉于幻想中,是不能生生把自己的空间让出一半的。然后他就说了自己的梦想,正是因为无意间透露,所以才更看出虔诚。非洲,听起来比去起来要更遥远,是崇尚原始,野性,从蛮荒之地的野火煅烧出来的别样文化。他的音乐是否需要从其中得到营养,他不知道,其实是他需要在这个梦想中找到共鸣。
他不要在原地徘徊,他不要神话,他要完全自然,完全无拘无束,正如他后来说的:“两个人开一部车子,闭上眼,开到哪里就是哪里,饿了就停下来吃饭。”是只和了解的人一起做的事。可是他似乎又有些不舍,梦想其实就是不断延迟的计划,是可以无限纵容的明天。
早晨的阳光是一整下的笼住了睡意。玫瑰早早的起身,便对住镜子细致的补好昨晚的残妆。“女为悦己者容”,如此用心不过为博枕边人的些许温存。谁知做的是不同的梦。他还没睁开惺忪睡眼,就已经觉出脂粉的甜香。似乎久久的在这样柔软的环境里,人都会没了激情。
待到哄好泪眼朦胧的女人,他又开始构造他的理想,阳光精华,土人黝黑的身体,鼓点如急雨般洒落。他希望带上她,在非洲炽热的胸怀里找到灵感,找到令他兴奋的奇观。可是他的兴奋只是一人的。玫瑰是不会中意那里的,因为太阳太大,危及她的皮肤。他兴致锐减,只有继续延迟下去,延迟下去,直至他不再去想,就不是心结。让爱去背负一切,觉得爱也是不牢固的。
这样的人是难于定论的,就好象是过冷水,你完全不知道它是冰还是水,它包蕴冰的温度,水的形态。但是从他黑色的衣衫,严肃的脸色,颠倒昼夜的对话,落魄的皮鞋中窥测,今天也许会有新人走运了。他看着一大堆的照片,却又不知道心驰神摇到了哪里,只知道他的一句话:“这样才是真真正正的乐坛神话。”神迹忽现,芸芸众生高唱:“哈利路亚”,顶礼膜拜他赐予成名之机。
忽如一夜春风来,不管会唱歌,不会唱歌,唱什么样的歌或者能把歌唱成不是歌的,只要是男性,都趋之若骛。林子颖,就是那个怀有美丽天使梦想的小女生,竟也蠢蠢欲动了。场面壮观可谓人山人海,各种乐器发出嘶哑的喊叫,和俗世人的梦一起疯了。歌是唱的千奇百怪的,其实是机缘巧合。偏偏就遇上了气势汹汹的玫瑰姐,和决不妥协的顾大制作。于是在争吵斗气中,林子颖走进另一世界。
其实这是他做惯了的事情,如何去调教出一个歌星,无非是轻车熟路再来一遍。但这回他犹豫了,他的神话是否应该选这样一个单薄天真的小男生做主角,对于男人,他还没有完全的把握。所以要从了解开始。了解,这个词是有深浅的。他一眼就看出这小男生的局促不安,他微笑一下,被怂恿一下,也就是了,一切一开始像个玩笑。
两个人的战争往往要借助第三个人的火力。他无奈的看着自己的车位被占,似乎早已习惯女人这样的伎俩。他的无奈更多来自这种游戏带来的不便,而早已不是游戏本身。他冲完凉,拿一条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,走过他宽敞漂亮的客厅去开门。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玫瑰此刻委委屈屈的站在门口央求他,他有些坏的笑了,他就知道是这样。然后这忙他还是会帮的,反正他已经胜利了。他得意的在电梯里吹着口哨,“月光在今夜分外的明亮只为那爱情的魔力”,他还是有点生气的,因为太不具比较性。其实这样的事是不要解释最好,因为后来渐渐就变了纠缠,总得要一两番的推搡。看着那电梯门开了又合,合了又开,终于不耐烦的坏了。
且看我们的顾大制作,我们的帅哥哥。于黑暗中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喊叫,历数电梯种种罪恶行径和自己含冤未白的苦楚.天啊,原来他怕黑。这哪里是缺点,这简直是让人怜惜不已的优点。连我觉得这电梯的确是很欠扁的。
好了,重回光明的时候他依然是让人仰视的男人。不管是白衣黑衣,都穿的至靓。他半开玩笑的去了解一个人。极喜欢看到他那种什么都了如指掌的样子,少少骄傲,少少亲切,少少的云淡风轻。他听这那小男生如数家珍似的讲他的经历,并没有得意,他始终是淡淡的笑着,讲电话也是,逗乐也是,想事情也是,那时他的嘴角会微微凹下去,有一种经年月不改的天真。即使看到满屋狼籍,他也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。还为了一张失而复得的CD而欣喜。
水壶里的水均匀的洒在花草上,他站在一面红墙前面,像夏日的阳光一样明亮。心里就不禁这样想了,这就是哥哥要的生活吧,在一面墙和一间房之间的自由闲适,没有任何负担,不一定是春风得意的,却是看尽繁花。
三言两语间,林子颖八卦本色尽见,其实我很佩服她啊,见了偶像舌头还可以自如转动,还可以说出“代沟”这样打击人的词语,还可以不遗余力的翻垃圾桶,还可以保持清醒的头脑。有这样的素质,就已经不是普通人啦。她还懂得抓紧机会诉苦,让顾sir对自己不知人民疾苦的行为感到很愧疚,然后在他还心理防备虚弱,来不及讲出半个不字的时候决定了与他“同居”,真是典范中的典范。
电铃声跳跃在他华美高档的家具上,从凌晨中断了他的酣睡。他掀开黑色被单,离开同样如发般浓黑的枕头,去给突如其来的打扰开门,开门之后,他一个人的理想空间被扰乱了。他只好死死的守住自己仅剩的一点自我隐秘,他可以用那么严肃的表情和口吻说:“既然你要住我这儿,我就告诉你我家的规矩,就是跟你没有什么关系的事情,你最好少问,因为我喜欢静,了吗?”知道了,他喜欢静,那他呢?是不是也爱独处,也喜欢静,是不是也爱那种超然爱恋。
微微略略,缓缓慢慢擦过,是否真的有过,一分半秒恋火。他走过录音室旁惊异的发现两个声音的契合,神话是真的可以由他来创造的。他是由衷的赞赏这种眉来眼去间音乐的情感演绎,一切是真的有转机了,可是又有了新的问题。
他欲言又止,含含糊糊,明明心里面是已有芥蒂,偏偏要装做若无其事。永远记得他跷起腿,故做正经的像个长辈一样的苦口婆心,旁敲侧击。也是亏了他。处处掩饰,时时小心,光是“我对这种事没有偏见“这个意思,他就翻来覆去的表达了好几遍,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怕什么。只是他最后一脸诚恳,还故意很灿烂的笑一下,重申他开明而宽容的态度。可是却又惊慌的连连按下门锁,含沙射影的表示他不欢迎夜间来访,甚至以武力相威胁, 还偷偷探出头来窥测,实在是可爱的没边。
两个女子是阴差阳错的成了莫逆,虽然性别仍然是不清不楚,玫瑰和家明的童话也早已不是想象中那么美满。再多开一瓶红酒,也醉不了。男共女非狂非醉,只是在人海茫茫之中,找上一世失落的一半。顾家明知道真相后,坐立不安,既怀疑自己又怀疑别人。爱需要怀疑吗?需要证明吗?是否真的有太多界限。电梯又适时坏掉,他的惶恐听来让人不安。这时候一双诚挚的眼睛,和一点微弱的光线,再加多一段转移注意力的绕口令,他开始不再那么惧怕黑暗,这也许是第一次,他可以在坏掉的电梯里开心的笑出声来。这时候我们可以开始猜测结局了。
音乐是一个奇怪的东西,不过几根线几个音符,竟可以把人带到从未有过的境界。听到他的声音,性感深情的声线,是他的表情心理最好的诠释,正是因为他拂一下头发,抿一下嘴角,就有了这打动人心的〈追〉。字字句句都是心之向往,都是美的画面,可以想象他的思绪已追赶到了多远,可以望见他的笑容已经绽放到有多灿烂。这就是了,要唱的歌,要追的人,都是这样一下子涌到了脑海里,怎么不让人惊叹,怎么不让人感动。我不知道林子颖望住他的侧脸是什么感觉,反正我是已经脑海一片空白了
终于他可以借玩偶说出心里的话,他似乎已不介意这个与他可以共鸣的人,给他带来童真的人是不是他所避讳的同性恋,似乎真的不重要了。再度说起他的梦想,他依然可以心潮澎湃。他的脸上是梦的光辉,需要想象的时候有人一起无端想象。当音乐趋向静,当距离趋向零,当话题谈到可以惺惺相惜的时候,吻住的却已不是天经地义的感情。他又一次落荒而逃。
困惑是当然的,茫然是应该的,越是了解越是沉迷是没有办法的。终于两个人是逃不过彼此的吸引。热吻之后是被混乱的音乐弄到瞬间清醒,四顾已找不到理由借口,明明他唇上的味道还留在呼吸里,他却已经不知去向。一个人找不到可以爱的理由,一个人找不到童话破灭的原因,还有一个人要在爱与不爱之间艰难抉择。音乐神话确实是创造了,但感情却走入迷途。
当他憔悴的坐在那里,说他自己都找不到自己,当他终于说要分手,他不要再做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,当爱情有了太多的顾忌,它就不能背负两人的曾经。与其在其中吻的苦涩,千山万水的逃避,不如我们抽身而出,回答一个最简单的问题。看他吻过她的额头,把欠的情一次揉碎,他低低的说抱歉,然后他就不会回头,当音乐戛然而止,逐渐成了呜咽,玫瑰可能是这一刻才真正如玫瑰般独自盛放,不再是依在臂弯里的艳丽。告别了混乱的爱,他们都很自由,只是他自由的落寞。
没有什么是不可以面对的,最难的是思念的挥之不去,可又解不开心结。琴键是黑白分明的,音符是跳跃灵动,即使他刻意去扰乱周围来提醒自己,最乱的仍然是他自己。是自己远离了幸福,是自己掩饰了真相,是不是GAY真的有那么重要吗?他都在红酒盈满的酒杯里找不到答案,在凌乱的发丝里找不到答案,连最简单的问题他都无法回答,到底是爱还是不爱呢?
白丝长裙拖曳过长街灯火,距离在拉近,一追再追,追的是切近的幸福。
他终于醒悟了,爱,最可贵在于没有界限。
所以他看这她气喘吁吁的站在面前,急切的声明:“我是女人,我真的是女人。”他可以放肆的拥抱她,然后告诉她,是男是女都没有关系,我只知道我喜欢你。那一刻是真的被一个喜剧的结尾感动了,年龄,身份,性别,一切一切又如何去阻挡爱的狂潮。这是他的真心话。
哪怕在电梯里再一次遭遇黑暗和轰响呢?脑海里只有一种存在,谁还能分开缱绻的热吻和终于贴近的情愫,好光阴似幻似虚,真实却是一生间的真正目标。今晚的月亮是分外的明亮起来。
倩女幽魂——一丝丝梦幻般的风雨
人间道
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寒夜里苦读,哪个书生不想红袖添香,有美相伴。正自叹形只影单之时。幽幽的便有风吹开了门户,盈盈的白纱如温凉的水从面上拂过。
待将白纱不情不愿的拂下,就看到了她。她是小倩,多少年了都还是绝色的名字。她纤手香凝,肌如冰雪。她发黑如墨,双眸似星。当她的白衣沾上了你的身体,当她的眼睛满含了怨尤,当她的头发如丝线般缠绕着你的脖颈。纵不明不白的死去,想来也是快乐的。灯笼里气若游丝的火星终于在水中熄灭.
此时他正于冥冥中走近。山路崎岖,他年轻的脸上满是旅途风霜,但仍是好看的。风雨欲来时,他不是行在路上的人。他没有流浪的沧桑,也没有疲惫的面容,他是年轻的书生,他怯怯的走在路上,眼睛里还有稚气和善良。没有对险恶的世间厌倦。他不知道他正走向一个人间佳话。
突如其来的大雨,淋湿了帐本,把他逼进了兰若寺。他身无长物,即使是一把伞,也是夸张的破旧。他的衣衫都透着天真的湿气。在两把剑之间,他瑟瑟发抖。他说:‘这是爱的世界,不是剑的世界。’这句话我记了很久,因为是他于恐慌之中说出,在争斗和杀戮之间,他是单纯如一张白纸。他害怕血腥,他心若琉璃,除了学业,他是个完美的书生。他叫宁采臣。
兰若寺,名字是极美丽的,令人联想到香兰芷若,是佛门圣地.他胆战心惊的经过黑乎乎的树林,耳边是狼声呼啸,嘴里还不忘圣贤篇章,只是用来壮胆的诗句,纵读来豪情万丈,内里确是没有丝毫底气.待到被人一番恐吓,于两剑尖之间逃脱,畏畏缩缩的走上多年失修的楼梯,木板都是沉住的冤魂.他推开吱呀的门扇,点起昏红的油灯,冒失的打量着阴森的古刹.一点嫣红的血,就引动了千万骇人的鬼魅匍匐前行.他浑然不知,还欣欣然铺开草席,不管外间的凶神恶煞已化成皑皑白骨。
看这故事是好早以前,蒲松龄老先生的笔底波澜。其中的兰若寺殿塔壮丽,并不是破旧至斯。虽然是蓬蒿没人,也不是如电影里那般阴气森森。而燕赤霞是奇人一个,也远不如电影里的可爱,但豪气也是同样的,小倩当然还是美艳有加,只是小女子气重一些,不如祖贤姐姐的气质高贵。但是,我没有想到宁采臣会是这样,《聊斋志异》中〈聂小倩〉一篇,开头便说“宁采臣,浙人。性慷爽,廉隅自重。”后面一句还勉强,只是这第一印象实在不像我们年少英俊的哥哥,他手无缚鸡之力,也无功名之想。胆子小的出奇,跟“慷爽”二字无论如何都连不上边。可是,从看到他的那一刻起,我就抛开蒲先生的巨著,偏执的说:“这就是宁采臣,是我等了许久的宁采臣。”
正是书生意气,佳人纤音,飘摇过水榭楼台,掩映过无人古刹,就是直直的入了他的耳。他迷惑的眼穿梭过波光粼粼,她修长的手指划过芊芊丝弦。灯火是浮动的,白纱是流转的。他走近的时候,这弦便断了,这害人勾人的曲调也失了恶意,换了柔情。这明晃晃的刀子怕是吓着了姑娘,小生唐突,只是无意闯入。谁知一抛一掷,竟惹的心慌意乱,一切都惶惶的。两厢对望,才知道一个是眉清目秀,一个是精妙无双。阴阳相隔,竟也说是情动吗?
她故意的飞出那一握如烟的纱,让那呆书生去追去赶.长长的栈桥忽的变了潋滟水波,他在水中挣扎起伏,就见了如玉肌肤。她温柔的低声细语,妩媚的投怀送抱,水本是性子最柔软的,怎经得软玉温香。他是最不解风情的男子,她是最无奈风情的女子,偏偏是这样几次三番的碰到,怎的不出事端。他不是记着圣人的教诲,只是根本也不知道如何应对。他没有排山倒海的阳刚,却有一颗善良的心。
她也迷惑了,男人不都是贪图色相的吗?何以这书生竟异于旁人。他可以抱着琴四处寻她,却不会耽于她的引诱。他明明自己都吓的要死,却也为了她壮着胆去打那条毒蛇,他安慰的话语听来字字熨帖,他维护的举动让小倩初尝了情爱。以前的那些人 ,是因她的美色而流连,这个小书生,却是真的对她好,宁可冒险的对她好。她倚在高枝,看他潜心的帮他引开“坏人”,嘴角有苍凉的笑,人鬼殊途,可是,这个冤家……
燕赤霞是正,姥姥是邪,宁采臣和聂小倩是正邪间碰巧遇到的痴男怨女。什么事一到白天就分外明朗,鬼魅最怕的便是阳光,它们只能躲在暗房里伺机害人。刚刚被大胡子一 顿训斥,可爱的宁书生正一脸愤愤。忽然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,想起今天看到的画,看看乌七八遭的帐本。他扁扁嘴,舔开笔尖的墨汁,倒真是十足的书生。一块不小心掉下的砚台,也能让他下到那么黑的地下,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胆小,或者他就是心思纯洁吧。他鸿运当头,鬼魅近身也能化险为夷,最后他一脸笑容的打开一扇阳光,所有丑恶的厉鬼都化为粘稠的汁液,这一切,他竟还浑然不知。
之所以喜欢这部戏,因为它是唯一一部我看的大笑的鬼片。好多鬼片以吓人为己任,让我这样的胆小鬼看一次恐慌七天。可是看他们一人一鬼爱的痴迷,正邪相斗打的精彩,最后看的心潮起伏,却更多是感动。
她在高处看他被狼吓的魂飞魄散,不停读诗壮胆,却也忍不住逗逗他。眼见他一脸热诚的走来,心里却是万分的担忧。毕竟是受人威逼,她怎可以将这样的好人引入虎口。可是情势危急,他只有再一次躲进水里。三天后就是别人的人了,红红的嫁衣上都是血色,纤巧的素手穿进云霞般的袖口,一时间叫满屋只剩了红色,是哀怜生世的红,是无奈离别的红,是无枝可依的杜鹃啼出的鲜血。为了救你,我这孤魂又还有什么顾忌,一生哪里去寻的这么有情有义的郎君。我不怕除下待嫁的衣衫,在水中绵长的吻,是要你一生记得,那画面是我见过最美的,两张精美的脸,在水这最亲呢的包围里,撷取花瓣的芳香。待到共处浴盆,佳人早将心之交许,脉脉无期。
可是黎明终究要来,终究是要离开。他不知道自己爱上的是鬼,他还在想着带她远走高飞。她心急如焚,再不决断,迟早是灰飞湮灭。伤人的话从她口里说出,却在他脸上凋残。如何就这样断送了前缘。他伤心而去,却还有挂念。留下她赠的画,虽然心仪已久;回头走入熹微,虽然很想再看一眼佳人。看不到的是纱隐隐后,萦损柔肠,泪落如雨。
雨是真的下了好久,城里是一片混乱,他喃喃念到:“这个世界太无情了。”画中人虽不在眼前,却总是相思无计相回避。再回兰若寺,依然还是为了救她。蒙他心系至此,时时想着自己,还不怕犯险回来,就是终生相托,也无以为报。明日太多莫测,只是今晚让你我纠缠这风雨翻覆。乞求黎明不要打扰,让他握我的手,吻我的唇。书生怕是未消受过此等温存,紧抱住心爱。不许红日,教人分开。他俊美的容颜带着稚气,手指的书卷香留在小倩的梦里,眼睛里盛满的都是怜惜。拥抱在这狂风急雨里,让她冰冷的躯体渐渐暖和,怕只怕只是瞬间的缘份。错失在栈桥灯火里,他听到满寺的钟都响了。血腥与杀戮,这不是他的世界, 鬼神魑魅,他更是不敢去想。解释何用,每次匆匆离去,都没有原因。如何告诉他,与他相爱恋的是含冤女鬼。
若只是这样凄苦的爱情,恐怕不是程导所愿。环环相扣,事事有因。宁采臣看到大胡子斩杀鬼怪,绝不会无所反应。于是,他可以骑马去报官。这是我看的最开心的一段,说句实话,即使贪官,我也没见过这种极品,贪的那么直截了当,开门见山。贪的那么诙谐可爱,不择手段。加上哥哥的是非不明的不停喊冤,燕大侠豪气干云明辨是非。终于真相大白,一切其实都不关人的事。
乱坟岗上一坯黄土,衰草连天。这底下的白骨竟就是昨夜缱绻的女子。宁采臣面色青白,心内惊慌,只是犹疑为何自己还可得以全存。迷迷离离的夜,他还在等小倩的到来。只是手中多可救命的铜铃和镇鬼驱魔的金刚经。他关闭门窗,其实心里是不愿意她再来了。待她飘渺而至,那样突兀的出现在他面前。他只怕命不长久,如何再去与鬼絮语前事,如何再敢回想曾痴痴的等待.他不知如何去开口,在他简单的心中,鬼是专门害人的。可是,这女子一直对自己很好。看她花容憔悴,泪眼朦胧,又被金刚经搞的形影恍惚。心里其实也有不忍。待她细诉生平,说出可怜的身世,做孤魂野鬼的无奈,桩桩件件听来,催人泪下。当下他醒悟回来,牵住她的手,向她许诺一定会帮她转世。此时,已经不是儿女情长,是他的善良,从他的眉宇间看到的美好,他们终于是没有隔膜,可以相互信任。即使知道没有结果,也愿意为对方留最美的感觉。
十里平湖霜满天,寸寸青丝愁华年,这两句是小倩的吟哦。窗外纷飞的不知是那家的絮花,或是经冬不消的细雪。如能相守到白头,纵然是朝如青丝暮成雪,也心甘情愿。蝇头小楷最是藏不住心事的笔画,又题在这一见钟情的画上。愁丝百结,恨不相逢在同一界,恨成双太晚。
对月形单望相护,只羡鸳鸯不羡仙。这两句是宁采臣的心声。身边是知己爱人,她的绢纱自手边擦过,还没有温度。窗外是谁点亮了月亮,上穷碧落下黄泉,寻觅不到留驻黑夜的办法。人生路,美梦似路长。梦醒的时候可不可以留下回忆。她去了奈何桥,喝下了孟婆茶,是不是就从此勾销了。哎,明日一到,就是永远的分别。
这是我心中的香港古装电影的样子,故事是流传好久的,人人都知道一点影子。但是不拘套路,可以放开来演。加上好多现代的因素,包括音乐,表演,台词,情节。改了多少,演到几分,都是有分寸的,不似现在这般浮躁粗糙。其实好多人第一次看这戏并不是为了看哥哥,而是因了这戏本身的好而更加欣赏哥哥的宁采臣。开始我就好喜欢王祖贤那个做手的动作,那时还是小姑娘,觉得这个动作十足娇羞可人。后来才知是哥哥教她,终于不得不再赞他几声,真是全才。
这不是悲剧,虽然后来的打斗看来惊心动魄,枉死城里的冤魂看来也有几分可怖,而且最难忘记哥哥死命的抵住将要倾倒的门户,为小倩挡住致命的阳光。看到他的侧脸,眼中隐隐的不舍,阳光给他镀上细致的轮廓,其实他那时是个坚强的少年。最终是没有在一起,但后来,宁采臣和燕赤霞望见了彩虹,一切都不是没有希望的
宁采臣是一个书生的典范,哥哥的宁采臣是从形到神都无可挑剔的。就是那崎岖路上寻觅心中方向的少年,几多年都在哪里,现在也仍然在。因为他,我们可以看到浑浊世间中也有真的善的美的东西。也因为他,我们可以在歌声中想起好久以前的事情。
听说现在又有拍新的《倩女幽魂》,好也好,不好也好,我也不会再有看的念头。因为我心中再也没有第二个宁采臣。他永远是哥哥,精致的面容,晶莹的心,可爱的书生袍和破旧的雨伞。
他还在走,路上风霜扑面干,他便在风雨中继续前行,那一丝丝梦幻般的风雨。
本来这两篇都有一,二两部,最初的打算也是两个都分一,二两部分,四篇一起帖。
可是快要开学了,怕没有时间,而且文章也不好带过去,所以现在先把两个第一部帖出来
可能会有一段不能上网了,我想写下去,但是紫灰说一切随缘,希望再来的时候还有人记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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